交叉路口圍擋的要求
距離交叉路口20m范圍內的機動車道的施工圍擋,圍擋距地面0.8m以上部分應當采用通透性圍擋,不得造成視覺、聽覺的盲區。圍擋下面安裝交通安全反光條,每6m在立柱上安裝警示燈
圍擋材料及下腳基座參照市政道路工程圍擋要求設置
臨街端頭及大門圍擋
臨街端頭及大門圍擋防護要求
臨街端頭圍擋必須進行封阻,或設置大門
應設置交通安全標識、警示燈及防撞桶
圍擋材料參照市政道路工程圍擋要求設置,下腳用油漆噴刷成黃黑相間交通安全斑馬紋,斑馬紋高200mm、寬150mm、傾斜角45度,傾斜角指向車輛行駛方向
在機柜入口端每隔6米安裝警告燈,并在交叉路口安裝警示燈。防撞桶也應設置在機柜的兩端
圍擋必須符合施工工作面和材料堆放的要求,并保證機動車和非機動車的通行,并設置專人清理